干擾電煤錶主腦判監

干擾電煤錶主腦判監

【本報訊】食店女東主聲稱因生意欠佳債台高築,一時貪念下竟自組犯罪集團,串謀他人協助百多間食肆干擾電錶及煤氣錶,她從中獲利數萬元,電力及煤氣公司則損失逾200萬。她於去年中認罪並做金手指,協助控方指證其餘被告。法官昨直指其角色重要,但考慮她協助指證,亦因指證令自己及家人受滋擾,故給她大幅減刑五成,終判囚23個月。
37歲被告林麗(圖)承認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她於2009至2012年間,串謀負責干擾電錶和煤氣錶的「技術員」丘致中,及擔任中間人游說食肆東主犯案的曾重光等人犯案。有被告利用幼細電線,插入已鑽上小孔的電錶或煤氣錶以調低讀數,從而減低用量收費。
案件編號:DCCC4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