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150萬畀小男友情變罹癌人財兩失

熟女150萬畀小男友
情變罹癌人財兩失

一段姊弟戀因錢銀而鬧上法庭,但女主角在判決前已因病逝世。台灣台北鄭姓男子17年前大學畢業後,到一名陳姓女子的卡拉OK店上班。其後陳男愛上大他12歲的陳女,2人墜入情網。陳女當時有一個大她18歲日籍男友,2人約定,日籍男友沒來時,鄭男就當陳女男友,陳女為讓鄭男安心,付他6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50萬港元)。

51歲陳女生前指出,自己先後將1,100萬元(約276萬港元)給39歲的鄭男,但款項是「有條件的贈與」,後來鄭男還她500萬(約126萬港元)。雙方約定,鄭男拿錢後,應照顧她,但2007年起鄭男鮮有回到2人住所。2010年陳女不幸患上癌症,鄭男更是對她不聞不問。女方因此要求鄭男還錢,並搬走屋內屬於他的物品。

鄭男表示,他大學畢業後與陳女約定,她的日籍男友不在時,2人就在一起,條件是給他600萬元,但並沒有約定要他照顧陳女。法官認為,600萬元是陳女無條件贈與鄭男,判她無權要回,案件仍可上訴;陳女另控鄭男侵佔,罪證不足已不起訴。可惜陳女未能聽到判決結果,已經於上周病逝。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