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地盤工人凌晨匿藏中環廣場公共女廁,趁中年清潔女工如廁時攀入其廁格,劫去她的手機及玉吊墜,又用鎅刀割傷她的大腿逼她收聲,更脫光她的衫褲拍裸照,阻止她報警,其間他因難忍女工大叫,遂脫去用來遮面的口罩給女工戴上,怎料因而露出臉上胎記。他昨認罪,求情指他既要供養前妻及兒子,又要照顧內地女友一家十一口,財政壓力甚大,兩日吃一餐,五年沒買衫。惟法官指案情極嚴重,判監5年4個月。
記者:楊家樂
被告車德明(29歲)被控搶劫及非禮兩項罪名,他承認搶劫,但否認非禮。控方同意將非禮罪存入法庭檔案,不予起訴。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自中六畢業後持續工作,先後任職公關主任、財務顧問及售貨員,案發時任職地盤工人。
求情續指,被告與前妻育有一名6歲兒子,每月負責5,000元贍養費。他另在深圳有女友,育有3歲兒子之餘,並需供養女友母親及弟妹等九名親人,每月負擔8,000元。被告月入16,000元,捉襟見肘,五年沒買衫,兩日吃一餐飯,其餘時間吃十元三個的麵包充飢。案發前半個月,被告父親曾要求他出資辦理祖母喪禮,或成犯案導火線。
案情指,去年11月13日凌晨,49歲中環廣場清潔女工當值期間欲如廁,但因公司規定不可用大廈內廁所,故前往地面公廁。當她如廁後準備穿回褲子時,被告突從隔壁廁格爬過去,到她面前拿出鎅刀指嚇,並搶去她約值4,100元的手機及5,000元的玉吊墜。
女工憑胎記認出被告
事主大叫要求被告離開,被告用紗布塞住她的口,但她隨即取出丟在地上。被告遂脫下自己的口罩給事主戴上,事主因此看見被告樣貌及臉上胎記。被告又用膠索帶綁起事主雙手。
被告繼而脫去事主內外衫褲,用鎅刀割傷她的大腿並謂:「你驚唔驚?你再講嘢就鎅多幾下。」被告又拍下事主兩張裸照,揚言若她報警會將照片傳給她的朋友。此時事主閉目坐在地上扮暈,待被告離開後通知保安報警。警方翌月4日在現場附近憑被告的胎記認出他將他拘捕。
法官薛偉成直指案情極嚴重,被告不但搶劫,更鎅傷事主,甚至以猥褻手法侮辱事主,行為悲劣。法官指被告犯案是悲劇,但幸有家人支持,相信他已知錯,希望他出獄後重新做人。
案件編號:HCCC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