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討論】
阿里巴巴雖已經棄港赴美,不過阿里所留下的同股不同權問題卻仍未能解決。有人曾拋出在主板另闢新板,又有人說一直標榜是「高風險」的創業板可容納不同股權架構,更有人說堅拒接納。
港交所(388)早前向市場研究接納同股不同權的概念文件諮詢將於本月底結束,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研究部總監鄭孟揚指,早前曾在公開論壇作出非正式民調,有65.6%反對香港實行不同股權架構。
鄭孟揚表示,贊同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進行諮詢。不過,他認為香港仍未有足夠的客觀條件實行不同股權架構,包括上市公司的披露文化及法規執行。他指出現時證監會雖已要求上市公司提高披露文化,但始終仍未太成熟,擔心若實行同股不同權時,部份股東不單投票權較少,更有機會未能充分掌握公司的資料。至於法規執行方面,他提到香港仍未有集體訴訟亦是實行同股不同權的阻礙,「有集體訴訟投資者起碼較容易追討(損失)」。
業界:監管設計須慎重
不過,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合夥人蔡偉榮卻認為,本港確可考慮接納同股不同權的方式,但最重要是「監管設計得美好及慎重」。他指出,「放喺創業板或者主板,甚至另闢一個範疇無話唔得。但要話畀人知呢個板塊係有咁嘅特色,同有足夠法例及監管」。
由於同股不同權涉及投資者保障,蔡偉榮認為在監管方面一直要有周全的工夫,「唔好淪為無王管嘅市場。舉例來說,合夥人制會唔會有其他管理章程,或者就某些重大決定投票時要某些團體同意,或涉重大利益時避席,好多監管要求可以加入去」。他又提到若實行同股不同權,不單是新上市公司可選新股權架構,就連現行公司亦要有權轉制,否則出現不公平現象亦會令同股不同權難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