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型師偷11司機手機判囚

髮型師偷11司機手機判囚

【本報訊】髮型師於三周內11次用相同手法,偷取11名的士司機手機,昨被判囚九個月。他搭的士時藉詞電話無電,向司機借手機,的士抵達目的地時即開門逃走。好心司機除失去手機,更慘蝕車資,其中一名司機在案發後兩天重遇髮型師,報警將他拘捕。
有一項毒品案底的被告陳焌濠(35歲)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1項盜竊罪,指他於今年8月17日至9月4日間,偷取總值5.1萬元的手機。辯方指被告因髮廊裝修而失業,他急需金錢償還16萬元債務而犯案,所有贓物已被變賣用作還債。

事主案發後兩天再遇被告

案情指,被告七度在紅磡北拱街與機利士北路交界犯案,他其後轉至深水埗及旺角搵食。其中一名57歲司機於9月2日在旺角山東街遭被告偷去手機,卻於9月4日深夜再遇被告,被告在司機質問下承認犯案。被告在警誡下招認偷去其他10位司機的電話,而他坐霸王車的車資合共590元。
案件編號:KCCC33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