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撐復國猶太人敬而遠之」

「令撐復國猶太人敬而遠之」

對於將以色列定義為猶太民族國家,以色列國內一直有激烈的爭拗。以色列沒有成文憲法,僅有《政府法》等11部基本法,加上判例和《以色列獨立宣言》作為基本法律。這部「猶太國家」法案一旦獲國會通過,就會成為新一部基本法,但法律專家直指多此一舉。
前國會議員普勒斯納指出,用法律形式規定以色列的「猶太國家」屬性,是畫蛇添足,甚至違反民主。「這項立法全無需要,因為以色列的猶太民族和民主屬性,已在法律判決、國會立法和《獨立宣言》中得到確立。」《以色列獨立宣言》訂明以色列是猶太民族的主權國家,而不分宗教、種族的「全體公民享有最充份的社會和政治平等權」。
猶太民族政策研究所亦警告,打亂猶太民族與民主特性的平衡,會「玷污自由世界眼中的以色列,令支持復國的離散猶太人敬而遠之」。
以色列內閣也有反對法案的意見。執政聯盟未來黨主席兼財長拉皮德,批評法案令非猶太人低人一等。他提到上周有德魯茲人警察為保護猶太教堂遭兩名巴人殺死,「我們如何(向死者)交代?說他是二等公民嗎?」

司法部長轟法案可怖

屬運動黨的司法部長利夫尼在facebook貼出《以色列獨立宣言》以明志。她批評內坦亞胡推動這項「可怖」法案,是因為利庫德集團初選在即,藉此安撫黨內強硬派。檢察總長魏因施泰因指「認真懷疑」法案譴詞用字的合法性。
以色列國會阿拉伯裔資深議員提比譏說,以色列自我介定為「猶太民主政體」,但「猶太」和「民主」一向有矛盾,新法案「正好確定『猶太和民主國家』是子虛烏有」。他指以色列實在是「司法民主」(Judocracy),她永不會承認長期受歧視的少數族裔的集體權利。
美國《紐約時報》/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