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第10次申押後案件 欠債348萬 林秀峰破產

官拒第10次申押後案件 
欠債348萬 林秀峰破產

【本報訊】恒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次子林秀峰因拖欠恆輝財務348萬元,去年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一直聲稱有錢還、獲寬限還款期至昨日的林秀峰,上周突然提出第10次押後申請,聲稱本周會有錢到手。法官昨日指林多次違反與恆輝的協議,沒有依期還款,決定頒下破產令。
記者:梁偉強

代表恆輝的律師昨日在法庭外表示,林秀峰於2011年與前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打古董官司勝訴後,同年8月獲1.1億元,但一直沒有交代錢銀去向。林在該案可取回兩個古董,其中一個值逾7,000萬元,卻一直沒拍賣還債,律師指「已經畀足機會佢,一年幾都唔肯畀錢」,欠款連利息接近600萬元。

稱賣古董本周收錢

林秀峰則表示,上周已經存入誓章,表示有人會買他的古董,本周會收到錢,可一筆過將債項清還,「我冇唔肯還,佢唔等冇辦法」。他表示會申請解除破產令。
林於2011年5月打贏古董官司後向恆輝借貸300萬元,協議月息12萬元,一年後到期還款。林以一件「大清康熙年製」古董瓷壺及13張面值共444萬元的期票作抵押,惟最終期票不兌現,遭入稟追討共348萬元,翌年高等法院判他須清還欠款。
至去年4月,恆輝申請林秀峰破產,但林一直以有錢還為由,要求恆輝同意將破產案押後。本月10日再開庭時,林帶同珍藏字畫到庭,向記者表示會將字畫拍賣還債,結果上周第10次申請押後,他要求恆輝再給予時間,連續第三次違反若不依期還款便同意破產的協議。
78歲的林秀峰在美國任職工程師,曾擁有「HK1」車牌的勞斯萊斯,獲先父3億元遺產,1976年入股佳視,並與藝人繆騫人拍拖。八十年代中他捲入轟動一時的佳寧集團騙案,獲判無罪;2002年因行使6億美元假信用狀被判監20個月。
至2005年,林秀峰入稟控告陳松青,指陳擅將他的古董拍賣。2011年高院判林勝訴,可取回1.11億元及兩件古董,翌年林成功申請陳破產。
案件編號:HCB26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