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一間醫院能妥善照顧病人,卻罔顧員工健康,令一名女護士健康出現問題,被法院裁定賠償3,000萬港元。
49歲塞丹(Rebecca Sedans)自98年開始為紐約長老會醫院工作,因患上肌肉張力不全症,04年在大腦置入神經刺激器控制病情。不過患者要遠離磁力共振等,發出電磁波的機器,不然儀器一旦受干擾,患者便會出現抽筋或疼痛。院方起初相當體諒塞丹,直至07年,即使塞丹已說明病情,仍有主管強迫她到有磁力共振的病房工作,此事令塞丹病情惡化,她當天回家出現肌肉收縮,後腦及頸部出現劇痛,猶如遭冰插狂捅。
塞丹事後再度接受手術調整儀器,雖然病情受控,但出現噁心、頭痛及失憶等後遺症,塞丹入稟索償,院方反駁指塞丹不是傷殘人士,只是不願意工作。法庭日前作出裁決,認為院方有責任照顧員工,裁決醫院賠償378萬美元(折合約2,940萬港元),醫院不服,表明會上訴。
美國《紐約每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