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示威者於本月初在旺角佔領區疑似以手機強光照射警員,因而被控阻差辦公,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原本向法庭申請,被告於保釋期間,不得進入旺角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的彌敦道以南一帶,惟裁判官認為不太適合,拒絕控方的申請,批准被告以身上僅有的70元現金保釋,外出候訊。
報稱侍應的被告盧建民(28歲)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本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故意阻撓四名警員,即麥健良、劉銘倫、胡文瀚及孫偉文執勤。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6日再審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考慮適切控罪。
案件編號:KCCC41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