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 局】
政府在2010年推出額外印花稅(SSD),兩年轉售須繳稅,目的是遏抑樓市炒風。2012年10月底,政府更實施「加強版」SSD稅,持有物業三年內轉售,視乎持有時間釐定稅項,稅項至少為成交價10%,最重為買入後首半年須付20%,徵重稅抑壓買樓需求,亦增加轉售時成本,稅項綑綁下,容易中招損手沽貨。
阿強(化名)一家三口住村屋,女兒長大,去年底賣村屋套現約300萬元,換入大型屋苑三房戶,成交價約600萬元。滿心歡喜搬新屋,今年年中他卻證實患上重病,需要立刻接受治療,家庭頓失經濟支柱,當時面對應否賣掉新樓套現醫病的決定。
依上述案例,由於持有物業不足一年,若轉售須付重稅。雖然物業過去11個月升值約一成,惟額外印花稅按成交價15%繳納,若硬食稅款,須繳100萬元。阿強最終賣樓,重稅照食,因病情並不樂觀,未來單靠妻子,層樓隨時面臨斷供。業界曾提出建議,政府若能提供酌情權,豁免特殊情況交稅,或可減輕有急錢需要的業主「百上加斤」的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