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漏煤氣大爆炸意外造成一死12傷,包括九名消防員受傷,當中六人危殆,情況十分罕見。除總隊目梁國基撞傷頭外,其餘六人面部燒傷,消防處稱各人穿有保護衣物及按安全守則處理,卻始終未解釋多人受傷原因。有化學學者提出兩大質疑,包括破門決定是否判斷錯誤,以及是否低估危險性致未有戴上消防頭盔的面擋齊齊燒傷面及手,希望處方交代,避免再發生同類事故。
專家質疑低估現場危險性
港大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指出,根據消防處事後解釋,消防員到場後曾在現場偵測到可燃氣體,但當時拍門沒有反應,可是消防員破門時卻發生爆炸,事後消防處亦指在場消防員已受傷,未能確定消防員在爆炸時是否已進入單位,他表示,既然消防員當時已發現有可燃氣體,但其後又決定破門,質疑這個決定是否錯誤判斷。
事故中多達六名消防員面部及手部燒傷,部份人臉部更燒焦,顯示當時爆炸火焰猛烈,他指消防員的頭盔具有面擋保護臉部,質疑消防員當時或未有戴上面擋及戴上手套,低估現場危險性。有現役消防員指,現時消防員裝備包括可抵禦1,093℃高溫的滅火防護服、消防頭盔、消防手套等,全部合乎國際安全標準,而前線消防員處理懷疑氣體洩漏事故時需遵守處方一定指引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