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涉圖欺詐案】
【本報訊】女教師涉在見工時向小學校長隱瞞案底、再冒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寫信。劉慧卿的議員助理昨供稱,女教師曾要求劉寫信予《蘋果日報》、澄清有關她之前被定罪的詐騙案報道屬假,但遭劉拒絕。劉慧卿議員辦事處就懷疑假信件事件報警後,女教師更曾多番致電辦事處要求約見劉,又在立法會一帶等她。
疑似假信非辦事處格式
被告劉靜兒(31歲)在去年11月13日晚與劉慧卿見面後,劉的助理嚴祖龍與被告互傳過數封電郵、討論有關寄給《蘋果》的信件內容。嚴指劉已拒絕在信中指《蘋果》的報道屬假,但被告在信件草稿中多番加入有關內容,又三度要求信件中若提及她,需以不同假名稱呼她。辦事處最終寄給《蘋果》的信中,僅要求本報要如實報道。
至於被告向應徵小學出示聲稱由辦事處發出的信件,嚴指肯定辦事處從未發出該信,並指他是個案唯一的負責人。他又笑言,該信件行文格式與辦事處發出的截然不同,「如果咁寫,一定俾佢(劉慧卿)鬧到死咁滯」。辯方提及,被告有精神病紀錄,過往曾兩度在青山醫院接受住院式治療,但嚴指被告從未向他提及。案件將於12月8日續審。
案件編號:TWCC198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