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外判 過份集中

康文署外判 過份集中

【本報訊】為免部門官員與承辦商利益輸送,政府通常都避免長期聘用同一或少數外判公司。截至今年3月為止,康文署雖然批出共41份場地潔淨及支援服務合約予八個承辦商,合約總值19.13億元,但當中78%,即17.8億元的合約,就集中判給兩個承辦商。
報告發現,在41份合約中,其中一個承辦商囊括了20份合約,總值達12.36億元。審計署認為,如此集中的做法須予密切關注。審計署建議康文署依據《世貿採購協定》制訂招標策略,以免過於倚賴數個服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