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尋色香味:試用amuse bouche與散水petit four(上) - Manna Ma

情尋色香味:試用amuse bouche與散水petit four(上) - Manna Ma

時至今日我仍記得初中老師教寫一篇好文章的要訣:鳳頭、豬肚、豹尾。即是一個小巧精緻的開端、一個豐富飽滿的正文,最後是一個強而有力的結尾。

對一餐飯我的要求亦是如此。

從前,有前菜、主菜及甜品三個部份已算講究,還是法國人最講情趣,考慮到在細閱長長的酒單餐牌之際,為客人提供一些份量細小的驚喜食物,並為這道「前前菜」起了一個誘惑得要命的名字——amuse bouche,中文就是「挑逗舌頭」。連吃罷甜品、喝茶嘆咖啡之際也不能讓嘴巴閒着,又送上一碟小巧的甜品petit four,全都由廚師自由發揮,不會列於餐單,也不另收費。Amuse bouche等同餐桌上、人際關係裏的試用期,petit four則是離場身影。

一餐飯、一份工、一段感情有一個鳳頭般細緻的amuse bouche,以及豹尾般短而有力的petit four當然最好,但談何容易呢。

先談談amuse bouche。

這道菜難搞,味道不能太重,不然味蕾會被籠罩,嚐不透以後的真味,像SPOON的薑湯跟炸田雞腿,我點的帶子前菜就被那小小的油炸食物狠狠地擾亂了清雅。份量也不能多,二星餐廳Caprice拿來下午茶三層架、以蔬菜醬brioche及後來換成的toasted baguette with heirloom tomatoes當一餐之始最叫我摸不着頭腦。小餐飽似的brioche跟一個相等於午餐份量的baguette都無罪,但作為一個amuse bouche,它們都重複了一大籃麵包的功能,未能挑起舌頭的慾望,反而塞滯了我的腸胃。若是一篇文章,就是起了一個豬頭。

這個小驚喜本該在客人翻餐牌時送上,但香港大部份有提供amuse bouche的餐廳,總愛在客人點菜以後當成其中一道菜般送上,那就完全失掉原意。記着它叫「挑逗舌頭」,要幾不會填飽客人腸胃的份量中,展示出廚師的風格、心思,勾起食客對緊接而來的餸菜有熱切期待的慾望。它是一下翹腿,一絲微笑。

有這種功力的是Amber的Foie Gras Lollipop,他們每次提供兩款amuse bouche,雖然光顧了好多次,但另外一款是甚麼實在無法記得,對着食物照片也無法想起是甚麼味道。但這根紅彤彤、美艷中帶有幾分可愛的鵝肝棒棒糖,吃過一次就忘不了。鵝肝外面裹上酸甜的紅莓醬,上面插了一片薄脆小餅乾,紅莓的酸中和了鵝肝的油潤,小小一口恰當地濃郁。為顧儀態總不能像小孩舔棒棒糖般品嚐,索性整顆放進口,滑得如絲的鵝肝慢慢融化,舌頭化身成的熱暖的絲質床單,被鵝肝緊緊包裹,翻來覆去就是黏在一起互相纏綿,捨不得讓它融掉。是被徹底的誘惑了。

幾次光顧侍應都不約而同說同一番話:「很多客人最愛這道菜。」接下來的前菜、主菜、甜品沒一道更討歡心?這好比聽到男友說:「最愛初相識時的你。」或老闆話:「好懷念你試用期時的表現。」

開始得太完美也是一種罪。

究竟應該像鵝肝棒棒糖一樣,施展渾身解數,有個完美開始?還是好像酒樓桌上的花生和醃鹹菜一樣放浪,換取一個合理期望?

Hard to start, easy to finish.
(待續)

Profile:

出埃及記內以色列人40年的曠野生活,都是靠生長於荒野、叫Manna的芫荽種子當食物,Manna有精神食糧、天賜甘露的意思。這名字讓我和食結緣,起起跌跌、情來情逝,一切感悟都發生於餐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