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輔警於深水埗一商店,偷去兩個總值五元的香橙,遭女負責人追截擒拿。輔警原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向裁判官申請撤銷起訴,改以簽保令方式處理,獲裁判官批准。裁判官下令輔警自簽500元,守行為一年。
警方發言人表示,被告張金有(49歲)已於事發後辭去輔警工作。按控罪書資料,被告向警方報稱任職房屋署文員。
事發於今年9月20日接近中午,桂林街世紀超級市場的負責人見被告帶同一膠袋離去,袋內放有兩個未付款的橙,她遂追出及報警,追至基隆街時將被告截停。警員接報到場拘捕及警誡被告,被告稱:「唔好意思,畀次機會喇,一時貪心先偷咗兩個橙,以後都唔會喇。」
案件編號:KTCC5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