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案】
【本報訊】前年國慶夜發生南丫海難,導致39人死亡,兩名涉案船長否認誤殺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共82項罪名,控方昨開始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案發時在水警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擔任行政支援工作的警員稱,他主要負責檢查數碼雷達等電腦系統是否運作正常,但案發時他正值休班。事後有同袍及海事專家向他索取案發時的航行資料,他昨日承認部份雷達數據資料不正確,但未能解釋原因。
入職警隊八年、現駐守水警港口分區的警員邱永恆供稱,自2012年5月在水警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擔任行政支援工作,負責監察電腦系統是否運作正常,包括以鏡頭及雷達站監控全港水域的中央指揮系統及數碼雷達保安系統。
顯示海泰號尺寸錯誤
他指前年10月1日晚上案發時正值休假,至同月3日才上班。主控官問他能否照樣監察系統,他謂「我冇返工梗係唔能夠啦」,但強調沒有同袍向他報告系統有異,他復工時系統亦正常運作。同年11月15日,一名督察陪同兩名海事專家向他索取事發時的航海資料,他遂從系統中讀取數據及製作雷達圖。
在辯方盤問下,邱承認系統顯示海泰號僅長10米闊1米,與實情大有出入,但未能解釋原因。至於顯示海泰號事發前航速為23.5海里,邱亦不肯定是否準確。而專家只提取直至8時20分17秒的資料,亦即撞船一刻,沒有要求隨後的資料。
兩名被告為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56歲)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5歲)。
案件編號:HCCC4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