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生薦12歲女童販毒  稱出於交情 無收報酬

中二生薦12歲女童販毒 
稱出於交情 無收報酬

【本報訊】16歲中二男生結識一家髮廊東主後,雖然得悉他是毒販,仍出於交情將一名12歲女童介紹予他,幫他販毒,而這名從未試過販毒的女童,因等錢用而甘心運毒,最終事敗被捕。該名充當介紹人的男生昨由親人陪同到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販毒罪後,即場被還柙,等候髮廊東主的審訊結束才判刑。
記者:梁偉強

現年17歲的被告張振庭被控於去年7月6日,串謀該名12歲女童、髮廊東主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販毒。女童早前已因販毒罪被判感化24個月,頭九個月須入住女童院。姓李髮廊東主否認串謀販毒罪,將會在明年1月6日受審。
案情透露,張於去年7月6日在李的髮廊介紹女童給李認識。女童從未試過販毒,之後有兩名男子到髮廊教女童如何做,又問她可否在家中做點包裝工作。
過了不久,有一名女子將一個膠袋帶到髮廊,女童按吩咐將膠袋帶到西九龍中心。她發現袋內有四個大膠袋,每個均有多個可再封小膠袋,內有奶油色固體。她按指示兩度將那些小包轉交他人,先後收取共1,600元。翌日凌晨,她第三次將小包轉送他人,收取了1,100元,但事後被捕。她表示從沒有人告訴她要帶的是哪一種毒品,張則提過是氯胺酮及冰。

拒親自帶毒 答應找人幫忙

張於7月9日被捕。他在警誡下透露,三年前到李的髮廊剪髮而認識了李,李獨資打理髮廊,沒有聘用員工。至去年6月29日,張往找李剪髮,李問他可會帶K,是否等錢用?張拒絕,但答應替李找人幫手。
張後來找到該名等錢用的女童幫手,安排她於去年7月6日到李的髮廊。張說純粹因交情,才將女童介紹予李認識,沒有收過李任何報酬,也沒有迫女童做事,或給她報酬。他介紹二人相識後,便沒有跟她聯絡,直至女童被捕後,他才應李要求聯絡她,但不成功。
案件編號:HCCC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