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 開審第98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一方昨陳詞指,新地由六十年代成立,到後來上市,公司不斷增長,但從沒有安插耳目在政府,怎會在2005年突然改變。郭一方重申,從來沒有透過許仕仁取得政府內幕消息。除非陪審員完全確定當中有貪污,否則不能將郭炳江定罪。
重申沒收許內幕料
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Montgomery稱,05年所支付的1,080萬元純粹是許仕仁的顧問費尾數,故要在許上任司長前付清。若是賄款,則隨時支付也可,根本不用趕急付款。
至於07年的款項,控方指由陳鉅源墊支,郭炳江在08年分兩次補回1,200萬元予陳。但Montgomery批評控方隨意揀選兩筆數加起來,用作解釋有關指控,指陳在08年所收的500萬元,其實是因完成環球貿易廣場項目所收的花紅,另因陳對郭家有恩,故郭額外給陳700萬元補償。
控方又聲稱07年的賄款,是給許的報酬,但Montgomery指許上任後,不但沒有協助新地或提供內幕消息,反令新地失去西九項目,新地要求放寬馬灣公園的交通比例又處理了三年才成事,故很明顯不值得支付報酬給許。
Montgomery提到陪審員作出裁決後,便可回復正常生活,不用擔心任何事。她提醒陪審員,除非確定案中款項是賄款,否則應裁定郭炳江無罪,以彰顯公義。今日將由郭炳聯一方作陳詞。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