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律師指佳俊堂出售的「蟲草」湯包,表面上已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百佳過去亦曾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鬧出風波,如2007年百佳將油魚冒充鱈魚出售。
百佳曾將油魚冒鱈魚
律師梁永鏗指,一般消費者認知蟲草是冬蟲夏草,包裝又取湯料別名的部份字眼,表面上供應商及零售商已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最終要由法庭衡量證據判決。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例子。一般而言,消委會評估有關陳述是否涉違《商品說明條例》時,視乎包裝上對貨物內容的說明,有否達到關鍵的虛假程度,例如,若在包裝上寫明出售的是「玻璃杯」,但出售的是膠杯,便明顯違反條例。而即使有關虛假說明的字眼表面上不嚴重,但若有足夠證據證明誤導消費者,消委會會轉交海關跟進。
今次涉事的佳俊堂,於百佳有專櫃出售該公司多款湯包。百佳於2007年亦曾以廉價的油魚冒充貴價鱈魚出售,大批顧客進食後屙油及腹瀉,更掀起索償潮,百佳被判罰款4.5萬元。至2012年,又有傳媒揭發百佳以沙鯭魚乾充當價格貴兩倍的雞泡魚乾出售,百佳事後將產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