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陽光灑在必列者士街上,來往的途人看起來格外活潑。沿途經過Oolaa,坐在餐廳內的飲食男女有說有笑,很星期天。我跟兩個男性朋友一路走着,準備跟另外幾位女性朋友到PMQ吃個Sunday brunch。就在這時候,我們不約而同在遠處看見一位女生迎面走來。她不屬於很搶眼的類型,但五官拼起來就是很吸引人注意那種,笑容比陽光燦爛,再加那件白恤衫和披在肩上的黃色薄冷衫,活脫脫一個Ralph Lauren的亞洲御用model。突然間,你內心會閃起「萬一以後再見不到她怎麼辦」的奇怪想法。最衰佢隔籬有個男朋友。
正當我們斷定她是落入凡間的小女神之際,佢,叉錯腳,仆低咗。好彩佢本能反應快,隻手落地先,冇撞親塊面。小女神冇即刻企起身,我哋以為佢扭親隻腳,本來想扮吓好心,乘機走埋去睇佢有冇事。點知原來佢冇即刻企起身,係因為佢驗緊傷,唔係幫自己驗傷,係幫佢個手袋驗傷。
港女仆低 只顧包包
兩秒鐘之內,小女神現出真身,原來又是港女一名。「死啦!真係花咗呀!」港女開始哭起來,引來幾個途人目光。男朋友踎低,心痛道:「你隻手流血呀,仲顧住個袋!」港女慢慢站起來,但哭得更厲害,好大篤鼻涕。「死啦!點算呀?」佢真係喊得好淒涼,個口擘到好大,陽光映照下見到佢個口裏面有好多口水,名副其實口水鼻涕流晒出嚟。歇斯底里到咁,匪夷所思。細看之下,原來那是Hermès的Garden Party,有錢都未必買到。有次在中環看見才女張寶華,佢就係拎住一個同款的,還有兩條絲巾圍在手挽的位置,係幾靚。
高層次的愛情理論總是說,女人要找個能夠complete自己的男人,才會得到真正幸福。根據我膚淺但廣泛的觀察,能夠complete女人,讓女人獲得幸福的,不是男人,而是手袋。那當然,葉朗程擺明是隻困在中環多年的井底之蛙,見嘅識嘅女人大部份都係百分百名牌奴隸,嗰啲所謂講心唔講金嘅女人,暫時未有幸遇過。
話雖如此,名牌奴隸都有名牌奴隸嘅優點,易𠱁嘛。簡單一個手袋,解決了男女之間許多紛爭,以下是幾個真實案例。
「幾日前已經話今晚食飯,而家先話要同阿強睇波?我真係覺得自己好重要囉!」Ok,Gucci,靠你啦。「儍豬,做乜無端端買嘢畀我呀?我冇嬲呀,你估我真係咁小器咩。飲酒就唔好揸車啦,你今晚同啲friend玩得開心啲!」真係好感動,Gucci,多謝你。
「點解情人節都要business trip?遲一日飛唔得㗎?一句講晒,情人節,同唔同我過?」呢種情況,要出Chanel。「BB!你點知我鍾意呢個袋㗎?去上海小心啲呀,天氣報告話嗰邊得幾度,着多件衫呀,你返嚟我哋再補祝啦,love you!」情人節都有得補祝?親愛的Chanel,我都love you。
「個個朋友都 expect我哋下年結婚,你同我講再遲多年?唔好啦,不如遲多十年啦,都係唔好,不如等我停埋經先結啦!」咁嘅環境,ladies and gentlemen,Hermès一出,誰與爭鋒。「Oh my god!我係唔係發緊夢呀?你儍咗咩!個袋好貴㗎!我諗過㗎啦,我哋再努力多一年,等你升埋做partner先,到時雙喜臨門仲開心!」一個袋竟然可以換多365日嘅自由,Hermès果然神級。
女人尊嚴 增添味道
有很多男士以為,女人愛手袋,因為女人愛美,但其實手袋同貪靚是幾乎沒有直接關係的。我舉一個好簡單嘅例子,你哋就會明白。有一次,我跟一位很要好的女性朋友吃午飯。就在太古廣場走着的時候,女性朋友偶遇另一位女性朋友。基本禮貌,一見到梗係扮晒熱情打招呼,然後話約下次食lunch。她們沒有寒暄太久,所以傾咗冇十秒鐘就往相反方向繼續走。
那短短十秒鐘,雖然我只是站在一旁微笑,但我留意到一個很搞笑的畫面。她們一路裝作很投入的望着對方,但其實每隔兩秒就會用四分三秒贒一贒對方個手袋。兩秒,贒一贒,再兩秒,又贒一贒,足足贒咗三、四次。
由此可見,對於女人來說,手袋放的不只是唇膏和衞生巾;一個手袋盛載着的,是女人的尊嚴。可能好多男人,甚至乎女人,覺得做名牌奴隸是一件既膚淺又可悲的事,但我真的不認為有甚麼問題。買得起又好,買唔起又好,喜歡就是喜歡嘛,又不是殺人放火,有必要說成是敗壞社會風氣那麼嚴重嗎?「有自信,有氣質嘅女人,唔會需要一個名牌手袋去證明自己囉。」咁講真,人哋攞個名牌手袋出嚟,又冇話到係用嚟證明自己,係你咁講啫。其實我覺得,靚手袋有少少似「鹽」一樣。有啲女人本身已經好靚好有氣質㗎,就好像一煲靚湯一樣,又有花膠又有鮑魚,夠晒料啦,但沒有那幾茶匙的鹽,就是帶不出內裏的味道嘛。
戴安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她是我們心目中永遠的皇妃,說她集美麗高貴愛心智慧於一身,應該沒有人會反對。如此一位女神,夠完美吧?你看她出席不同場合的時候,身邊總會有個名牌包包,尤其是當年很紅的一個Lady Dior。十次有八次她也會挽着這個袋,唔通你又話佢冇信心所以先攞住個袋?喺適當嘅場合攞住個適當嘅袋,絕對可以給女人畫上完美的點綴。我強調,是在適當的場合,拿一個合適的袋。
曾經出席朋友婚宴,看到有位女士穿着一襲白色晚裝。其實,出席別人婚宴,穿着白色晚裝已經是一件很戇居的事,因為人家女主角的婚紗也多數是白色的。令這位女士戇上加戇的是,她竟然挽着一個巨型鮮粉紅的Birkin。我知,Birkin是Hermès的殿堂級傑作,但着住晚裝拎個巨型Birkin,唔係over咗咁簡單,直情係game over咗。
所以話,有品味,卻沒有錢,只是可惜;有錢,卻沒有品味,才是可憐。
葉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