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偉雄:等緊曾健超協助調查

曾偉雄:等緊曾健超協助調查

【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回應拘捕佔中義工時稱,市民阻止罪案發生時須要考慮會否使用了不合理武力,並須為此負上法律責任,他強調警方處理罪案時不會理會有關人士的身份和理念,只看指控和證據。立法會議員和法律界人士均質疑,若考慮指控和證據,何以七警涉嫌毆打示威者事件已發生一個月,警方仍未拘捕有關警員。
曾偉雄在同一場合亦有被問及為何未有拘捕涉嫌毆打示威者的警員,他說:「我仲等緊呢位事主嚟正式協助我哋調查,因為首先要搞清楚個身份先,究竟佢想指控邊個打佢,呢啲都未搞清得到,搞清得到,當然我哋繼續會依法辦事。」
疑遭七警拳打腳踢的示威者曾健超回應指,他上月15日被毆,19日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報案並錄取口供,共花了九小時,除錄取詳盡口供,也提供有關的毆打片段的連結。如警方要求他提供進一步資料或協助,應會透過律師聯絡他,但他前日見過律師,律師未提過警方有任何要求,不明白曾偉雄何以這樣說。

曾健超 資料圖片

律師質疑輕易拘佔中義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律師表示,單看曾偉雄評論佔中義工制伏涉嫌施襲者的說法,本身問題並不大,但是若果把事件與七警未被拘捕作出比較,便可見警方處事非常不公。當事人已經作出投訴,有關的拳打腳踢片段亦都廣泛流傳,難以令人信服沒有合理懷疑可以作出拘捕。
涂認為當受害人遭毆打倒地,警方卻只堅持要受傷人指出誰人毆打他,做法無賴,「你話警察唔知嗰七個人,我真係打死都唔信」。如必要受害人指出誰襲擊他,何以《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警方亦是靠閉路電視和其他證據拘捕涉嫌行兇者。
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律師亦質疑,警方何以輕易拘捕佔中義工,但七警事件調查多時卻聲稱仍沒足夠證據拘捕。佔中義工是否用上合理武力,須要考慮施襲者當時的行為和義工如何制伏他們,並不易判斷,除非武力明顯地過份,如制服對方後仍拳打腳踢,又或長時間將有關人士禁錮不交警方等。
至於七警事件,莊耀洸認為新聞片段亦構成足夠證據作出拘捕,毋須受害人指出七警是誰,或哪一名警員拳打、腳踢、膝撞。他認為,警方在處理兩事上,予公眾明顯觀感是有雙重標準、政治考慮和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