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96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許的大律師昨結案陳詞指,控方根本未能證實許做過實質舉動優待新地,即使許需要好多錢,都不等於他受賄,控方所謂的證據,就好像鬼一樣,難以尋找。大律師續指,許作為前高官陷入財務困境,或會令中央覺得失面子,故中央透過與港澳辦前主任廖暉的相關人士向許伸出援手,給許逾千萬元解困。
「證據像鬼一樣難找」
控方日前陳詞指,只要證明許仕仁整體而言收過郭氏兄弟的甜頭,便可以將他定罪,又指案中證據確鑿。但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昨反駁,控方根本沒有證據直接證明許做過貪污舉動,優待新地或郭氏兄弟,批評控方的理論違反常識及邏輯,所謂的證據,好像鬼一樣難找。
雖然許承認大使、好需要錢,但蔡指這不代表作為公職人員的許有收賄款,反指有好多合法途徑可以搵錢。蔡稱,很多官員加入政府前在私營機構工作,他們有權收受薪酬,故許亦在2005年上任前盡快與郭炳江計清顧問費尾數。至於控方指許從郭炳聯收取的412.5萬元,許由始至終都解釋這是花紅,廉署調查員也證實這點。
控方日前指,許將西九計劃推倒,是為新地着想,免新地取得計劃後,惹起公眾反感而引致被查。若許與郭氏兄弟有勾當,蔡認為郭氏兄弟理應付錢給許,要求他不要加入政府,免他妨礙新地取得賺大錢的項目。
蔡指,實情是許在西九計劃上,沒有優待新地。既然新地沒得到好處,郭氏兄弟更不會在2007年再次行賄;再者,許在07年卸任司長後便沒有影響力,根本不用再賄賂他。蔡稱,如果真的有賄款,許便不會拒絕續任司長,令他不能繼續收賄款。
按許的說法,蔡指許作為前高官,加上將出任政協常委,卻出現財務困難,中央或為免失面子,透過廖暉的相關人士向許伸出援手,在07年給他逾1,100萬元。蔡總結,若陪審團只是覺得許可能受賄,而非毫無合理疑點,也不能將他定罪。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