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擲蛋案,陳德章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押後判刑。裁判官宣讀裁決理由前主動提及數日前收到一封巿民來信,但強調裁決絕不受信件影響。辯方形容信件語帶恐嚇,陳德章揚言會繼續擲蛋,「如果雞蛋有實質攻擊性,要全香港禁售!」
記者:戴國輝
據悉,寫信人自稱反佔中,指明如果裁判官輕判被告陳德章(25歲),以後會有其他人擲雞蛋,他也會親自帶蛋到法庭。
主審裁判官蘇惠德在庭上表示,數日前收到一名市民來信,信件已交警方調查,他強調信件內容絕不影響他的裁決。控方指信件副本早前已轉交辯方,但不等同可向外發放,希望蘇官下令傳媒勿披露信件內容。
辯方在庭上表示信件語帶恐嚇,以及要求裁判官作一個有利控方的裁決。蘇官終沒作任何頒令,強調他僅能勸喻傳媒報道時須小心處理。
稱無目標說法矛盾
蘇官在裁決時指出,曾俊華去年12月7日到北角出席諮詢會,他被擲蛋後說:「我今日好在冇着咁靚嘅西裝嚟,或者有少少預知呢件事。」
蘇官指出,曾俊華是誠實可靠,認為曾俊華是為了緩和現場的緊張氣氛才如此說,他絕不能預知會被人擲蛋。
蘇官表示,相反被告聲稱向台上擲蛋時沒指定目標,但台上有曾俊華等不同高官,被告擲蛋是發洩對政府的不滿,被告必對曾俊華有敵意,故不相信被告沒有意圖,否則被告何不將蛋擲至地上。蘇官認為被告的說法自相矛盾,沒有說服力。
至於被告起初指蛋殼沒有傷害性,但在接受控方盤問後承認蛋殼碎裂後有可能令眼角膜受傷,蘇官認為被告的說法有違常理,認為他是有意圖犯案,裁定他罪名成立。
蘇官續稱巿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不可透過暴力方式,批評被告破壞秩序,擲蛋是暴力及極不文明行為,被告是有預謀犯案,決定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本月28日判刑,准被告保釋。
被告在庭外強調,擲蛋並非暴力及不文明行為,「如果雞蛋有實質性傷害,要全香港禁售」,又指「雞蛋抗高牆」是一種示威文化,日後如有需要擲蛋,「都會繼續掟」。
案件編號:ESCC23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