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中佔領龍和道事件,警方拘捕45名示威者,其中31人昨到警署報到並拒續保,結果全部獲無條件釋放,但警方保留日後追究權利。有示威者斥警方在無證據下作無理拘捕,並以保釋制度限制示威者人身自由。至於被警員圍毆的曾健超就指自己情況較複雜,暫不會踢保。
10月15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衝出金鐘龍和道,企圖擴大佔領範圍,但警方即晚使用大量警力,以警棍及胡椒噴霧暴力驅散示威者,並以非法集會、阻差辦公、擾亂公眾秩序、拒捕、甚至襲警等罪名瘋狂拘捕示威者,連在添馬公園合法停留的人士都不放過。最終全晚拘捕45人,其間發生七名警員圍毆公民黨曾健超的事件。
斥警以保釋限制人身自由
其中31人昨於律師陪同下到中區警署報到,包括部份早前稱被警察打傷的示威者。他們拒絕續保,最終全部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警方表明保留日後追究的權利。社民連成員李善芝是昨日踢保的被補人士之一,她指當日只是在添華道的行人路單獨靜坐,認為自己行使合法的示威權利,但被警方以阻差辦公和非法集會拘捕,「我得一個人,點樣非法集會呀?」她認為警方根本無證據,「係唔係都拉你先」,所以決定踢保,「你有證據charge我,帶我上法庭,我真係唔介意」。
25歲任售貨員的周先生同樣被警方以阻差辦公和非法集會拘捕,昨亦獲無條件釋放。他認為無限續保及每月到警署報到令他感到人身自由受限制,他決定踢保前已作最壞打算,包括被扣留48小時、甚至即時押上庭,但他相信警方並無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