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94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圖)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賄款案,控方昨於結案陳詞中指,許仕仁任新地顧問時,隔日才需透過電話向郭氏兄弟提供意見,以他年薪1,500萬元計,即他時薪高達14.4萬元至86.7萬元。控方認為許仕仁毫無商界經驗,質疑所謂的1,500萬元口頭協議,只是許與郭炳江揑造的故事。
辯方聲稱,為免郭炳湘及郭炳聯知道許仕仁的實際薪酬,許於03年與郭炳江達成口頭協議,以年薪1,500萬元聘許為顧問。郭炳江說過,隔日與許講5至30分鐘電話。主控官計算,若每次講30分鐘,合計一周2小時,即一年104小時,時薪為14.4萬元;若每次講5分鐘,一周合共20分鐘,一年17小時,時薪便達86.7萬元。
控方指口頭協議是謊言
主控質疑,許每日回辦公室只是看報紙及與人外出用膳,卻獲如此高薪。又指許與郭炳江的協議,沒有文件或第三者可證明、高達1,500萬元的合約只是透過電話傾妥、新地過去沒有其他人有此高薪、許又沒有地產發展的經驗,故控方認為口頭協議只是謊話。
對於許說過,若郭炳江未能在他上任司長前付清合約尾數,就「唔好畀」,主控質疑,若這數百萬元的款項是合法,為何不收?主控指許的證供不真確,應裁定他所有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