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去304人性命的南韓「世越號」客輪沉沒慘劇發生七個月後,光州地方法院昨天(周二)裁定,客輪船長殺人罪名不成立,但疏忽職守罪成,判處監禁36年;而輪機長則判監30年,其他船員判監5年至20年不等。有死者家屬聞判後在庭上激動大哭,怒呼「不公平」。檢方隨即宣佈會上訴。
三名法官在主持五個月審訊後,指控方未能證明69歲船長李俊錫是蓄意殺人,因此殺人罪不成立,只有疏忽職守、遺棄致死傷罪等罪名成立,判監36年。輪機長則因目睹兩名同事受傷卻不顧、又沒知會救援人員,導致兩人死亡,因此殺人罪名成立,判監30年。
失蹤者家屬贊成終止打撈
另外,大副和二副同樣殺人罪不成立,分別判監20年和15年。其餘的三副、舵手以及乘務員共11人則判囚5至10年。法官說:「各被告沒有盡責保護乘客……導致許多人命傷亡。」
控方本來要求判船長死刑,輪機長、大副及二副終身監禁,因此有死者家屬聞判後強烈不滿,即場怒吼:「公義何在?」另有人高叫:「不公平!我們孩子的性命呢?(被告)就算判死刑也嫌太輕!」不少人當場大哭。
世越號今年4月16日載着476人由仁川駛往濟州途中突然急轉向,貨物移位導致傾斜沉沒,船長及船員自行棄船逃生,卻命令乘客留在船上,結果客輪沉沒造成304人死亡,當中250人是到濟州旅行的同學。至今仍有9人下落不明,但官員昨天在法庭宣判前幾小時,宣佈由昨天起終止打撈,因為冬天來臨加上船體內部塌下,繼續搜索會太危險。
失蹤者家屬發聲明贊成,同時感激搜救英雄努力。七個月的搜索行動中有兩蛙人死亡。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