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受困擾 切指嬰父母向陳以誠索償

精神受困擾 切指嬰父母向陳以誠索償

【本報訊】「兒歌醫生」陳以誠(圖)數年前替14個月大男嬰治療,導致男嬰切除右手無名指一節指頭,男嬰由父母代表興訟索償650萬元,最後獲賠51.9萬元。父母就事件令他倆所受的精神痛苦,另向陳以誠索償,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聆訊。母親哭訴切指影響兒子寫字及使用筷子,她認為兒子所獲賠償太少,擔心難以負擔將來的醫療費。
男嬰於2009年接受被告陳以誠的治療時受傷。男嬰的索償案在2012年審訊,其後法官判男嬰可獲賠31.4萬元。法庭於今年初將現年五歲半男童應得的賠款調高至51.9萬元。

稱子寫字乏力 不愛用筷子

原告之一母親林寶儀(譯音)昨供稱,兒子現就讀小一,寫字乏力,吃飯時不愛用筷子。他被同學多次問及切指,她惟有教兒子答「細細個已經係咁囉」,但兒子逃避回答。前年她向醫務委員會投訴被告,但不獲理會,她認為醫委會不公,去年再投訴,但未有結果。她指早前的賠償太少,擔心兒子將來的手術及安裝義肢的費用。
原告一方大狀開案時稱,事件令林患上抑鬱,其夫羅耀偉(譯音)因自責,覺得作出了錯誤決定而患有適應障礙,斷絕與人來往,因怕家中發生急事,只在家附近工作。
案件編號:HCPI269/10,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