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傳媒昨日廣傳,香港某明星的女兒,於11年到台灣旅遊時疑被人落藥迷姦及偷拍性愛過程,港星女事後報警哭訴被迷姦,法官發現疑點重重,質疑女方是自願發生性行為,惟發現男方疑似偷拍後,擔心被父責罵即反面指控對方迷姦,被告無罪,案件完結。
疑被偷拍
消息指港星女捲入懷疑迷姦糾紛,女兒則正值青春少艾,性格反叛爛玩;三年前她到台灣旅行在KTV啪丸飲酒,獨自離去搭電梯時,遇到經營時裝店的24歲被告,由於她衣着火辣,被告搭訕提出送她返家兼送衫,港星女跟他上車後,最後被帶到汽車旅館。
事後港星女報警,指搭電梯時被告友人拿疑似迷藥的東西給她聞,到達時裝店後再飲下一瓶飲料,整個人天旋地轉被帶到汽車旅館,港星女指曾向酒店員工求救,但全身乏力只能做出「救我」口形,最後被帶上房。當她清醒時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一絲不掛的被告正對她性侵,她還發現電視下方閃着紅燈疑被偷拍,她大力掙扎質問對方,被告見事敗放她離去。
迷姦疑案兩版本
驗出吸毒
警方接報後送港星女到醫院檢查,化驗報告指兩人有毒品反應外,有指在她的下體驗出被告的DNA,但被告強調性行為是你情我願,當時她剛巧生理期,加上自己服用搖頭丸而不舉,故只用保險套包住毛巾及手指與她性交,港星女一直沒反抗,事後還向他表示:「我爸是大明星哦!」直至看到電視下面閃紅燈,才抓狂說:「你偷拍我!」酒店員工則解釋紅燈是感應器。
法官根據驗毒報告,發現港星女吸食名為fluoroamphetamine的「氟化安非他命」,屬提神類毒品,而在汽車旅館的影像中,看不出港星女有昏眩反應。此外她還發短訊給朋友,指自己有事會晚點返酒店,認為綜合各項證據,港星女謊話連篇,一審判被告無罪,有親友認為港星女可能擔心被父親責罵,才指自己被落藥迷姦。
撰文:皓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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