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人接受中醫推拿治療,其間遭治療熱燈燒傷雙臂,留下皮膚損傷及疤痕。歷經三年美容及類固醇治療,更花費近七萬元購買名牌La Mer精華乳霜塗抹,至今仍未痊癒。婦人興訟向肇事推拿師及中醫診所索償,法官昨頒下判詞,直言聆訊中見證婦人確實非常注重外表,屬近乎完美主義者,相信意外令她身心重創,判她獲賠23萬元。
記者:楊家樂
原告陳翠玲雙手患有肌腱炎,2011年5月16日經朋友介紹,到位於旺角的防治康中醫痛症診療中心,接受身為推拿師的首被告陳國榮治療。中心屬於次被告藥師堂國際中醫藥業有限公司。
原告當時被俗稱「神燈」的電磁波治療儀熱燈照射雙臂,感覺像被「燒烤」,首被告聲稱屬正常。詎料當晚原告雙手出現大範圍紅斑及水泡,並越來越痛。原告翌日求醫,被斷定為二級燒傷,久久不癒。後來原告接受21次類固醇注射及4次彩光及激光治療,並經醫生同意選用兩款La Mer品牌的精華及乳霜。惟原告雙臂仍留有多處清晰可見兼凸出來的損傷及瘢痕疙瘩,未來仍需治療。
大學程度的原告已婚,事發時41歲,自言極度重視外貌,事發後大半年幾乎天天以淚洗面,恍如走入人生低谷。她又有感雙臂「見不得光」,長期穿着長袖衣物,大大限制社交及穿衣選擇。她更對高熱產生恐懼,日常煮食亦感戰兢。
官:原告身心重創
原告更指,她每天早晚均順序搽上五種助療外用物品,每次要花上近一小時。過往三年單是使用La Mer已花費68,210元,估計未來仍要再花12,900元。
原告原本索償約41.5萬元,被告只爭議賠償金額過高。法官指出,原告每天出庭打扮均一絲不苟,陳詞有條理,文件亦井井有條,可見她事事力求完美,意外確令她身心重創。惟其傷勢正好轉,故當中30萬元有關疼痛、痛苦及喪失生活便利索償項目明顯過高。除此之外,法官認為其餘包括護膚品等醫療費用索償合理,全數批准。
案件編號:DCPI16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