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延長禁制令授權警拉人

高院延長禁制令
授權警拉人

【雨傘革命 第45天】
【本報訊】雨傘運動昨日踏入第45天,高等法院接納運輸業界及金鐘中信大廈業主的申請,延長針對旺角佔領區及中信大廈附近路段的臨時禁制令,並指示執達吏協助清場,兼授權警方在執達吏被妨礙時採取拘捕行動,再盡早將被捕人士帶上法庭。對於有人聲稱違法後承擔後果便不損法治,法官認為是錯的,也會誤導公眾。
記者:梁偉強 陳美莉 張嘉雯 馬志剛

有人快樂有人愁,運輸業界聞判後起哄歡呼,反對延長禁制令的佔中義工則難掩失望之情,決定上訴。身為被告的佔中義工吳定邦及示威者霍偉邦在律師陪同下到庭取判詞,陸路交通運輸業大聯盟成員在庭外以漆油「寫血書」,促「還路於民」。

陸路交通運輸業大聯盟成員高舉「還路於民」的「血書」。黃耀興攝

指示執達吏協助清場

吳得悉判決後,離庭時眼泛淚光,「我覺得好失望,人哋(原告)要乜嘢都畀晒」,強調會繼續支持佔領運動,也不擔心佔領區即晚被衝擊,「我哋好多人會攔住」。個多小時後,協助吳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稱吳已決定上訴,最快今提申請。霍偉邦坦言對判決不感意外,「大家都想有更加公義嘅政治制度,而最好嘅方法係透過政治解決。」法庭並下令被告付訟費。
陸路交通運輸業大聯盟成員得悉判決後起哄歡呼,被問及會否到佔領區清場時,發言人蔣志偉表示,執達吏會依法執行職務,呼籲業界冷靜。代表小巴管理公司潮聯的律師陳曼琪表示,原告託她向公眾說句「搵食好艱難」,並讚揚法庭彰顯法治、主持正義。至於何時清場,原告待商量後才決定。
兩個的士團體、潮聯、金鐘中信大廈業主早於上月20日在高院單方面取得臨時禁制令,可執行清場行動,但佔領區的示威者反抗,也有佔中義工、示威者及一名教育學院女生申請反對延長禁制令。法官區慶祥昨所頒的判詞長達54頁,他強調法庭的責任是依法判案、維護法治,佔中背後的政治爭拗,不在考慮之列。旺角禁制令針對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一帶,被告指涉及公眾滋擾的案件應由律政司興訟,原告與普羅大眾無異,沒有直接、重大或獨特的損失,沒資格興訟;但法官指嚴重塞車可致此類道路使用者生意嚴重受損,事件屬公眾滋擾並無爭議,原告在誓章中也沒隱瞞重要事項或誤導法庭,故延續旺角禁制令。

提出撤銷禁制令的吳定邦(左),得悉敗訴後一臉無奈;旁為陳偉業。

至於金鐘中信大廈在添美道及龍匯道的出入口遭阻塞,法官認為涉及衞生及人命安全風險,有逼切性頒禁制令。對於禁制令被指不清晰,連前往添馬公園參加學聯活動的教院女生也會誤墮法網,法官指禁制令只針對不合理阻塞通道的人士。
法官接納原告要求,指示執達吏協助清場,也授權警方在執達吏被妨礙時採取拘捕行動,再盡早將被捕人士帶上法庭。法官指法治是香港重要的基石之一,市民及政府均須守法,即使被告認為法庭錯頒禁制令,也應先行遵守,再到法庭爭拗,法律不能接受遵守法庭命令成為個人的選擇,即使該選擇出於良知。

今審金鐘禁制令申請

法官指鑑於被告公然違反法庭禁制令,又有包括受過法律訓練的公眾人物,聲稱違反民事命令不損害法治,故被告有可能繼續違抗命令,妨礙執達吏清場或反對警方拉人。法官稱妨礙執達吏執行職務屬藐視法庭,警方可按《警隊條例》採取拘捕行動,雖然這只是重申警方職權,但法庭也有必要下達指令,向被告發出清晰訊息,違禁制令後果嚴重。
至於冠忠巴士集團旗下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以及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開通中環干諾道中、夏慤道、紅棉路等路段,今日開審,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獲法援參與訴訟。
案件編號:HCA2086,2094,2104,2222&2223/14

佔領區人士心聲

不排除升級
留守金鐘的「橙頭」

「留守者已經有共識,如果禁制令範圍擴大,將會要求執達吏畀時間執嘢,會撤到去新範圍外圍重設防線,亦唔排除有升級行動。」

堅持非暴力
留守旺角的Gary

「假如執達吏喺警方陪同下拆路障,我哋會視乎情況用非暴力方式保護路障。如果警方用警棍,我會先退避,然後重新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