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富祥向廉署取回文件

周富祥向廉署取回文件

【本報訊】警務處前高級助理處長周富祥(圖)退休後,轉任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期間,被指違規領取超時補水及受賄,遭廉署拘捕及撿走一批文件。周指被撿走的文件涉及法律保密特權,早前入稟要求廉署歸還文件。法院昨頒下判詞,指該份文件受法律保密特權保障,而周從未放棄有關保障,故判周勝訴,可向廉署取回文件。
判詞又指,法官看過涉案文件,相信周富祥(64歲)及其代表律師何偉𥧌的證供,文件是兩人商討案件的筆記影印本,受法律保密特權保障。而審訊時廉署指周富祥任警隊34年,應知悉法律保密特權,廉署撿走涉案文件時,周沒有即時提出反對,等同放棄保障,但法庭接納周當時可能沒有想到文件受保障,而非放棄保障。
案件編號:HCMP22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