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老闆惹的禍」的讀者留言,一句到尾一矢中的是這個:「非常真實。實情應該是:Trainee根本不想去食飯而一手策劃的種種藉口。」詳盡分析有這個:「Trainee輕視安排客戶飯局這工作,嫌麻煩,自己又根本唔想去。如果係緊張件事,就不會這樣處理,後來仲要講話「呢啲嘢秘書做」……佢當飯局係「廁所無廁紙」一樣咁小事。而老闆同主管正常以為呢啲濕碎嘢總有人善後,點知所託非人。其實Trainee應該要明白,小事都做不好,永遠都唔會有人安排佢做重要嘢,唔應該睇輕芝麻綠豆工作和細節,更加唔啱嘅係自己打去話cancel就cancel,冇問清楚主管同老闆。」
我之所以會為具爭議性的文章寫多一篇事後檢討,是為了令各位深入了解,明白箇中內情,從而能有更多得着。今次事件,禍源Trainee不想去應酬陪客食飯要OT,想盡辦法找理由方法取消飯局而闖的禍。
要是Trainee不是一直跟開project做招待兼幫手安排行程包括食飯訂枱的話,老闆說不去了,他怎會知道訂枱詳情識得打電話去取消?有讀者認為是:「溝通問題!三方都有責任!老闆:指示不清晰!主管:唔識執生!青衣:唔主動問!」亦有認為:「講到咁緊要,做老闆嘅點可以話唔去?佢唔甩底,就乜事都冇啦!」
老闆之所以是老闆,是他有絕對決定自主話事權,而且如何取捨幾時改變主意,是毋須向任何人解釋的。所以俾指示永遠一句有頭冇尾,做下屬最緊要是話頭醒尾識執生,及主動問明白搞清楚才是。
無論如何,就當是老闆講到唔清唔楚、主管又反應慢唔識睇人用人,工作未做妥丟下不管,在完全沒有交代的情況下自行失蹤放工走人,講到天腳底都講不過,是不能原諒的過錯!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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