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1名17歲少女上月與男友透過電腦視訊聊天,結束後忘記關閉程式,沐浴後裸身更衣畫面被男友擷圖,上傳個人網誌,少女經朋友告知裸照被公開,怒提分手並報警處理,少年聲稱是不慎誤傳,但因涉及妨害秘密罪嫌,上周被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17歲受害少女與同齡涉案少年於進行網上遊戲時認識,兩人日久生情,常在各自睡房利用電腦進行視像通話。少女早前聊天後忘記關閉程式,洗澡後回睡房時脫下浴巾和換睡衣,被少年透過電腦畫面看得一清二楚,偷偷把女友赤裸畫面擷圖,並未告知少女。
一名兩人共同的女性網友,發現少年把女友側面半身裸照張貼在網誌,連忙通知好友,少女赫見自己的裸照,即時致電質問男友。少年當場道歉解釋,立刻刪除網誌貼文,兩人因此分手。少女事後擔心對方還有其他裸照,終日神不守舍,家人發現女子神情有異,追問之下,少女透露遭男友偷拍一事,家人遂帶少女報案。
少年父母接獲警方通知,陪同他到案。少年解釋覺得好玩才擷取畫面,又指原本只想把照片留做紀念,沒想到在網誌貼文時不小心附加圖檔,才將少女裸照上傳,沒幾分鐘就接到女友電話,立刻把圖片刪除了。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