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被城巴撞死 妻索償

夫被城巴撞死 妻索償

【本報訊】城巴司機三年前駕駛8X巴士,進入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時,撞死一名正協助同事倒車的新巴車長。城巴司機最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獲輕判罰款。死者遺孀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城巴司機及城巴疏忽,追討賠償。遺孀昨慨嘆「人死咗冇晒依靠」,而已被解僱的城巴司機,其兒子則表示父親無力負擔賠償,或會申請破產。

另要求涉事司機賠償

申索人為死者陳應華(47歲)的遺產管理人兼遺孀周秋紅,以及周的胞妹周麗娜。被告為黃少儒(61歲)及城巴有限公司。遺孀周秋紅昨表示,新巴所給的賠償已用光,她要獨力養家,照顧奶奶及三名已成年的子女,故入稟索償。而黃的兒子則指,父親事後深感內疚自責,精神受困擾,他於案件刑事審訊後遭城巴解僱,現靠子女供養,被告兒子稱,父親無力負擔賠償,屆時或會申請破產。
意外發生於2011年12月27日,死者在涉案巴士總站協助一輛巴士倒車,黃駛入總站,死者曾舉手示意着黃停車,但黃沒有減速,最後撞倒死者並將他輾過。其後黃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被判罰款4,000元及停牌半年。
案件編號:HCPI11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