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涉違保育政策 環團申法援獲批 豐樂圍發展面臨覆核

城規會涉違保育政策 環團申法援獲批 
豐樂圍發展面臨覆核

【本報訊】長實豐樂圍發展項目在未有環團合作下獲城規會批准,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昨日成功申請法援,將提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的決定。譚凱邦批評城規會的決定違反政府保育政策中公私營合作的規定,即使將與環團合作加入批准條件亦違反程序公義。長實未有正面回應是否已覓得環團願意合作發展。
記者:林偉聰

譚凱邦表示,司法覆核早在去年提出,今年初申請法援被拒,經上訴後昨日終獲批。他指出,覆核的主要理據在於城規會在長實未有依從公私營合作模式下,仍然批准長實的發展申請,明顯違反政府的保育政策。
長實早在1992年開始申請在豐樂圍發展,但因該處屬拉姆薩爾濕地,申請多次因保育理由被否決。2004年政府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規定包括拉姆薩爾濕地在內的12處優先保育地點,必須採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即發展商須夥拍環保團體,確保保育水平才可發展。
雖然長實一度獲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同意合作,但WWF在去年中因表明就濕地管理權及合作模式無法與長實達成共識,決定退出合作,令長實最新向城規會申請時,並無夥拍任何環團。不過,最終城規會仍然批准項目申請,當時連WWF都對城規會的決定表示失望。

世界自然基金會去年表明因就濕地管理權及合作模式無法與長實達成共識,決定退出合作。

譚凱邦:違反程序公義

譚凱邦解釋,即使城規會在批准條件中要求長實成立保育基金、並將濕地交由政府認可的機構管理,但由於審議及諮詢程序已過,公眾再無從監察長實找來的合作機構是否具實力及專業知識保育濕地,形容情況是「過咗海就神仙」;城規會容許先批准後尋找合作機構亦是先後不分,違反程序公義。
另外,譚亦指長實聲稱發展項目不會對濕地造成淨損失(net loss)的講法值得商榷,因長實計算濕地原面積時並不包括魚塘壆範圍,但發展後就將魚塘壆拆除,然後把原有的魚塘壆範圍也計算作濕地範圍一部份,令濕地範圍看似增加。譚認為魚塘壆本身就是濕地的一部份,批評長實的計算方法取巧。
環保團體與發展商合作早有先例,環團綠色力量就曾與發展商合作在沙螺洞建設骨灰龕,但就引來環保界批評,甚至認為該做法是出賣環保。譚凱邦指豐樂圍屬「燙手山芋」,估計長實難以覓得願意合作的環團。
本報記者向長實查詢項目進展,長實未有正面回應是否已覓得環團合作,只稱項目需時計劃,現正委託顧問團隊「進行各方面的深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