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被捕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前夕,耶穌與他的門徒聚餐。他當時對門徒頒佈一條新誡命,說大家要彼此相愛,如同他愛大家一樣,而世人亦會從這份愛辨認出他的門徒。
其實,就算大家不是基督徒,這個大道理都適用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要令到一個人認同或追隨一些信念或事情有很多方法,包括不同類型的威逼或利誘。但如果要令到一個人百分百真心地認同或追隨,就只能靠愛去感動人心。只要人心感受到愛的善良、無私、謙卑、盼望,就有機會去全心全意地聆聽、理解、甚至支持一些信念或事情。
在最近一個多月,我們見到一群完全沒有愛的當權者及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他們當然有人認同及追隨,但都是利用威逼利誘手段。好言相勸的支持者就被懲罰。沉默的支持者就被公開批評。願意賣命、「聽話」的人就無論做甚麼好事或疑似壞事都會被讚為「七俠五義」的英雄。有所謂「經濟貢獻」的人才能在政制「出聲」。這一切的作風當然可以令不少人就範,但就算口服,大家的心很難真正地服,因為大家心底其實知道現在推動的是不義之事。
至於雨傘運動又怎樣呢?從它最初清楚地嘗試解釋真民主包含的平等、大愛,到它那份不計成果、以喚起良心為目標,到它遇着無理與暴力仍然堅持善良與無私,這運動啟動時是因為一個個參與者的愛而啟動及受到廣泛市民支持的。「愛」對雨傘運動是十分重要的(而我多個星期前亦在在這論壇版提過這觀點),因為這運動與當權者不同,它沒有任何威逼利誘的工具去使人表面上服從。
近日,市民對雨傘運動的支持減退,就算黃之鋒都承認這個形勢的存在。這情況的出現當然是與當權者既刻意又無恥的「拖字訣」,以及每個社會運動的熱情隨着時間自然地而減退有關。但我亦相信,至少在兩個層面上,「愛」被受到忽略其實都對形勢有一定的影響。
首先,近期不斷有參與雨傘運動的主要團體都在商討退場與否、佔領行動升級與否、變相公投與否等問題。這些商討看來都幾乎完全只是從不同的短期政治盤算的角度來去分析形勢。在這情況下,整個運動就似乎與原先那份不計當下成果,而是為了愛與良知去做事的精神遠離了。如果這個運動的一切不再被視為愛的呼喚,而只是一連串的手段,其實無論大家退不退、升不升級、公投不公投都較難感動人心。而既然一切都只是手段,市民亦只會用這把當前自身利益的功利「尺」去量度他們應否支持運動。
說起「功利」,這亦帶出「愛」近期看來被忽略的第二個層面。雨傘運動開始後,不少商戶、市民都指出這運動對他們生意或生活上的影響。有運動參與者對這些看法表示理解及同情,甚至呼籲大家光顧受影響的小店。但近期,我在網上看到有不少雨傘運動支持者狠批表達「影響生意、生活」的人士,說他們為了短期利益而不諒解雨傘運動是自私的行為,說他們是無知被當權者及「主流傳媒」誤導,說他們把問題誇大。就算這些批評在邏輯上或許成立,從那些真正受影響的人來看,這是有愛、有同理心、有謙卑之心的表現嗎?這樣能給受影響的人盼望嗎?這與那些一分鐘向人說「耶穌愛你、我們愛你」,下分鐘就說「你不信就要落地獄」的無愛「基督徒」(有些網民稱這些人為「耶×」)有分別嗎?
愛,是我們爭取民主公義人士最有力及唯一的「武器」。沒有了愛,我們一無所有。香港民主公義前路會是怎樣走,我不知道。但無論如何,愛是任何時候都不能缺少。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