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僑生 - 劉紹銘

香港僑生 - 劉紹銘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我在台灣當「僑生」,自食其力,生活開支,除給港台兩地報紙副刊寫稿外,就是當英文家教。我在聖類斯中學唸完初一後就失學,再無受過什麼正規中學教育。英文一科,除自修外,還上過那時相當流行的「洋人英語教學班」,這就是說來給你上課的(excuse me)不是「鬼佬」就是「鬼婆」。我報讀過一家,每周兩小時,一次過繳交了兩個月的學費。老師是「鬼佬」,用的教本是Longman版simplified edition的《傲慢與偏見》。記得班上的同學不足十人,二十多歲的年紀,看來都是不用靠文字吃飯的「上班族」。
兩個月期滿後我不再繼續。母語老師授課方法相當原始。他要我們每人在堂上唸一段課文。發音不正馬上給你糾正。現在想來,這應該是母語老師在門面上比非母語老師身價高的緣故。他們的口音,即使不是BBC英語什麼的,但最少面孔是道地英語人。
後來我自修了一段時間,再報讀一家高階英語補習班。老師是華人,港大英文系畢業。他指派給我們的教材是Emily Bronte原本的《咆哮山莊》。Bronte的英文比Jane Austen的英文難啃不在話下。最教我們同學不得不正襟危坐的是每周上課前得做好的準備工作。老師給同學指派的功課是在家先把課文內的「生字」一一在辭典找尋答案後,再從文法的角度解答一些句子的結構,譬如說"Will you do this for me?"和"Would you do this for me?"在意義上有什麼分別?
在課堂內我們給老師隨意抽問,因此每次在上課前總得做好應對的準備。我在這門課受益不淺。課程完後我再自修了一段時期。一九五五年我報讀新開辦的The Progressive Tutorial English School,老師A. da Cruz是英籍葡人,曾在《南華早報》當記者。他負責培訓我們參加每年政府主辦的English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
老師是學校的創辦人。身為校長,深知「會考」成績高低直接影響校譽。教材方面他選了一些莎劇名著的章節外,還要我們一星期讀一篇《南華早報》的社論。現今想來,我們受教da Cruz老師得益最多的是每星期交一篇作文的功課。他改得仔細,發還時還挑出特別「標青」的兩篇在課堂上「匿名」討論。
一九五六年春,我如期參加了香港的英文會考,僥倖順利通過。兩三星期後同學傳來從秘書處聽來的小道消息,跟我一起參加「會考」的同學全部過關。上文說過我在台灣「勤工儉學」了四年,靠的是稿費和「家教」的收入。當家教得有「人脈」,而我初抵台灣舉目無親,那有當家教的機會?說來也是一種僥倖。原來我在台灣大學「大一英文」的期中考拿了滿分。老師是位中年婦女,先生在國立編譯館當編輯。期中考過後不久,老師要我這個「香港僑生」到她辦公室見面。當她得知我的身世和自修求學的經過後,關心問我的「經濟狀況」,要不要找家教或做印刷所校對什麼的。我當然喜出望外,馬上請她幫忙介紹。看來此中關節,得在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