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星期二那篇「送飯送到辦公室」,讀者們的討論及迴響竟然如此熱烈,最正路的留言有:「簡單咁講,新同事同佢阿媽都不識人情世故。老闆畀面你先叫晒啲同事同你食飯,而且食lunch時間係個最好機會俾新同事了解部門內每個人嘅性格同關係,亦幫助佢融入公司。況且都咁大個人,好似小學生咁仲要阿媽照顧,老闆對你嘅辦事能力同人際手腕點會有信心。」其實絕對不只人情世故咁簡單,是連基本的禮貌及尊重都欠奉。
有位好心讀者留言幫拖:「有些人天生真的對白砂糖/味精過敏,所以是完全無能力,也不想出去食飯。大家既然一齊工作,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就得學習互相尊重和互相遷就大家的生活方式。」如果真是過敏問題,照直講不就得了?為甚麼秘書三番四次問來問去都不講?又即使是事實,公司內部閒人免進是常識吧?若是身體有問題只能吃自家飯,送飯是逼於無奈當然可以理解。但兩母子問都冇問公然在辦公地方一齊開飯,點講都講不過吧?好人一個出來社會做事都要這樣被照顧,換轉我是他老闆,這位公子我不敢高攀惟恐褻瀆,肯定立刻送他一程。
我本來擔心會有讀者以為我老作,不肯相信現實中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強中自有強中手,母親的愛沒有最盡只有更盡,有讀者留言:「認識一位廿四孝母親,為兒子有熱飯食,在公司附近買樓,每日中午去煮飯。」以下兩個唔關我事的留言絕對代表我:「刻薄都係咁話,叫阿媽求神拜佛都要長命過個仔,唔係個仔冇嘢食冇人陪食冇同事冇朋友,點算呀?」「粗俗啲講,呢個老母第時要入房睇住個仔洞房一啲都唔出奇。」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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