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護梁 反對用特權法查收錢醜聞

林鄭護梁 反對用特權法查收錢醜聞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開始辯論以特權法調查特首梁振英收受澳洲公司UGL巨款一事。泛民狠批評梁振英違反《基本法》去「秘撈」,加上事件疑點重重,議會理應調查;建制派則群起挺梁,強指泛民唯恐天下不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亦大力護主,指摘泛民對梁的指控令人遺憾。
林鄭於動議開首發言,已全力為梁開脫,指提出議案的毛孟靜對梁振英「肆意抨擊,無理指控,實在令人遺憾」,又指梁振英與UGL之間的離職協議純粹是不作競爭的協議,梁簽訂協議後無向UGL提供任何服務,UGL亦曾發聲明確認。
林鄭續指,梁振英已按《基本法》要求向終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而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梁申報與UGL的離職協議。故此,認為立法會毋須再為事件糾纏。

向個別建制派交代被斥鬼祟

提出議案的公民黨毛孟靜隨即反擊,指梁振英收受UGL公司5,000萬元不作申報,而且為箍票而選擇性向個別建制派議員解釋事件,未有向立法會和公眾交代,是毫無政治誠信和政治智慧。
民主黨單仲偕更指,今次事件疑點太多,例如為何梁振英寧願向英國納稅而不向稅率較低的港府納稅,其次是梁振英與UGL的離職協議至今依然生效,即使梁未有提供任何服務,但梁的合約責任仍然存在,反問「特首點解仲要秘撈?係咪應該做多份工?」
工黨主席李卓人則指,《基本法》要求特首廉潔奉公、盡忠職守,反問梁振英「秘撈係咪盡忠職守?」並批評梁自詡「開誠布公」,但只向個別建制派交代事件,做法鬼祟,又諷刺梁「你唔係身有屎,你點解發律師信畀人(澳洲傳媒)?」
建制派配合政府為梁護短,金融界吳亮星指,有關款項是梁振英離開商界的合理酬金,反對派將事件複雜化是別有用心。民建聯黃定光更稱,梁已解釋合約屬君子協定、黃金握手,不覺得有利益衝突,反責泛民拉梁後腿,打擊港府,目的是拉梁下台,唯恐天下不亂。但公民黨湯家驊立即駁,解釋黃金握手是僱主向僱員提供,不是收購方的對家提供,又指若梁沒有做虧心事,議員怎能「倒」他。立會直到昨晚休會,仍未就動議表決,今日會繼續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