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煙花沒致污染

銷毀煙花沒致污染

【本報訊】10.1煙花因佔領運動取消,未放的24,000枚煙花彈已全部在大鴉洲一次過銷毀,由於煙花彈不含有害物質,據環境保護署監察附近的空氣質素及水質,銷毀大量煙花彈未有造成環境污染。

空氣及水質無異常變化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10.1煙花匯演規定贊助機構須使用不含有汞、鉻、鉛、鋅、鎳、鎂及砷等有害物質的煙花產品。
在煙花匯演取消後,煙花匯演的技術統籌公司與相關政府部門作出評估後,決定在偏遠的大鴉洲以燃燒方式,銷毀未放的煙花彈。
他表示,未放煙花彈已於上月運送到大鴉洲銷毀,過程在接近地面進行,燃燒後的殘餘物較集中在銷毀地點附近。
根據環保署最接近大鴉洲的東涌空氣質素監察站的數據,銷毀煙花行動期間及往後的一星期,空氣污染物濃度並沒有異常變化。而鄰近的定期海水水質監測數據也無出現異常情況。
他表示,土木工程拓展署礦務部過去五年曾在大嶼山狗虱灣政府爆炸品倉庫範圍內的焚化爐銷毀煙花,每年平均銷毀約4,7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