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好奇」及「無聊」不時流連同志酒吧的15歲少年,邂逅年長兩歲的無業被告後,與他成為情侶。他聲稱與被告三度肛交後,難忍其佔有慾,決定分手。他更指被告以協助擺平他與朋友之間的爭拗為由,逼他口交及拍下他的裸照,又問他會否「做雞」,他不堪裸照在朋友間流傳,惟有報警求助。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現年18歲的被告香亦修涉嫌於去年7月至12月,干犯三項與21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一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名。
事主作供時承認14歲已流連同志酒吧,也有使用男同志的手機交友程式。對於辯方稱被告跟他未發展到性關係,只是喜歡和他一起逛街傾偈,事主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