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麗雲及邱曉彤一起遊台、一起犯罪、一起服刑,情如姊妹,甚至亦沾上了江湖義氣。
家境富裕 親人營救
曾麗雲被捕時,身上有足夠金錢可以繳付「易科罰金」,但邱曉彤沒錢交罰金需要入獄,曾麗雲立即拒付罰金陪同服刑,她亦早邱曉彤放監五日,一直在宜蘭收容所等候邱曉彤出獄,沒有先行返港。
據悉,曾麗雲家境較富裕,她出事後家人四出營救,曾姊赴台見她,對她不交罰金寧願入獄深感疑問,後來才知她不願遺下邱曉彤獨自坐牢。
曾麗雲出獄後因身上還有錢,兩人準備返港的事宜,多由曾麗雲出錢去辦。據悉,邱曉彤雖然年紀較幼,但膽子大,反而像大姊姊般經常保護曾麗雲,令曾覺得有她在身邊,有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台灣因囚犯過多,監獄最多只能囚禁54,593人,但截至2011年,已破紀錄達66,009人,足足超收近萬人,當局為舒緩監獄壓力,解決牢房人滿之患,推行「易科罰金」的措施,鼓勵犯輕微罪行者「以錢代罰」。
不過,由於監獄可提供免費吃住,有人即使能付出罰金,但寧願服刑,導致措施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