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9歲業主因未能提供大廈電錶的測試證明書,遭機電署票控,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業主未有親身到庭,其相差40歲,只得19歲的兒子卻拿着父親的身份證「頂包」代為上庭認罪,被判罰款。機電署人員事後感可疑,立即召喚兒子再出庭,因而揭發事件。警方接報拘捕兩父子,令原本一宗簡單傳票案,變成妨礙司法公正疑案。
機電署早前派員巡查舊樓業主余新華(譯音)所住大廈,發現余的電錶有問題。由於余未能提供最近的電錶測試證明書,故遭機電署票控一項未能將最近期的測試證明書備妥以供查閱罪,他須於昨日出庭。
法院保安員昨於開庭前曾檢查已到庭被告的身份證,以核實身份。據悉,余兒子在開庭後抵達,並向保安員出示父親身份證,跟着認罪及接受判罰,然後到會計部交款。機電署人員認為有可疑,立即召喚他回法庭,他在查問下稱以為可代父上庭。警員隨後以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拘捕他及其父。據了解,余子所出示身份證上的相片與他十分相像,令他蒙混過關。兩父子獲准保釋,下月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