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82歲富商與一名美魔女認識、交往後,熱戀期大手筆送禮(圖),但交往一個月後便分手。富翁提告想取回財物時,竟因為媒體報道令元配知道,而遭控訴。
該名富翁是嘉義飯店富商范耀琦,已婚的他表示前年透過友人登報尋找女伴,認識45歲美魔女吳宜蓁,兩人前年8月開始交往,熱戀期間他向吳贈送Jaguar名車、勞力士手錶及181萬元新台幣(約46萬港元),但兩人交往後一個月便分手。范將吳告上法院討回財物,但敗訴,而且這段婚外情還被范的妻子發現。
范妻於是提告,檢察官向范問話時,范承認他與吳交往時在短短一個月內曾發生四、五次性行為,但吳回應檢方問話時,她卻辯稱只是應徵助理,而且范有高血壓、心臟病、攝護腺炎,心臟還裝有新導管支架,根本無法完成性行為。范的友人則稱,當初吳女認聘時已經知道范要找包養的女人,依一般社會常情,包養應會上床,故檢察官認定兩人曾發生性關係,故以妨害家庭罪起訴兩人。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