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重選立法會 讓市民表態

戴耀廷:重選立法會 讓市民表態

【本報訊】正當學生與泛民未能就立法會議員辭職公投有共識之際,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提出新建議,認為除了議員辭職公投之外,可以考慮根據《基本法》第50條,因立法會否決政改方案,特首可解散立會重選,令市民可藉此對政改表態,但多名建制派議員均認為有關做法不能解決政改爭議,又稱有關條文不適用於憲制安排的政改法案。
戴耀廷分別在報章撰文及電台節目中提出,根據《基本法》第50條,一旦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特首可解散立法會。戴耀廷認為,政改方案屬重要法案,一旦被否決,特首應啟動此程序,讓選民透過重選立會對政改表態,這樣亦可能是佔領行動的退場時機,若方案在立會重選後再被否決,特首須按照《基本法》第52條辭職。

曾鈺成質疑無幫助

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認為,若要使用《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機制,政府應先成立獨立民意評估機構,但他表明若民意與政府相反,或者支持反對各佔一半,特首亦沒有民意授權解散立會啟動重選。
不過,根據2010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林瑞麟在立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曾表明《基本法》第50條只適用於重要本地法例,不包括涉及憲制安排的政改法案。工聯會黃國健指出,政改方案涉及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當中涉及中港關係,中央有話語權,並非全部是特首的責任。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也認為,有關做法對解決政改爭議無用,他不認為建制和泛民在改選後所得議席比例,會有非常大的分別,又質疑若泛民議員在選舉中取得多幾個議席,是否可以代表民意反對人大決定?相反若泛民少了一兩個席位,又是否代表民意支持人大決定?曾認為若政改方案不獲立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政府應考慮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