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報》今年3月報道一宗少年法庭案件時,披露涉案兒童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更刊登兒童母親及祖母照片,令兒童身份被識別。時任新報總編輯葉德輝(圖)早前承認就少年法庭的任何法律程序發表一項書面報道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葉德輝(62歲)犯案令保護青少年罪犯的制度無效,報館需要培訓員工,令員工報道新聞時不犯法,今次是考慮被告事發後辭職以示負責,不能再犯而輕判他。案件編號:ESCC30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