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商品說明條例》首日提訊美容院前經理 庭外被扑爆頭

涉違《商品說明條例》首日提訊
美容院前經理 庭外被扑爆頭

【本報訊】一名美容集團前女僱員,去年捲入一宗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官司,昨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訊,她於審訊完畢後離開法庭,但在100米外街頭突然遭兩大漢持鐵鎚及鐵通襲擊,當場頭破血流,事後被送院治理,兇徒則逃去無蹤,警方正調查她遇襲原因。
記者:簡明恩 陸羽平

女事主遇襲受傷,由救護車送院治理。簡明恩攝

遇襲女子鄭麗賢(43歲),居住荃灣區,兩年前曾在一間美容集團任職自僱營業經理,工作包括負責團購及找客源。
去年11月20日,她在尖沙嘴金馬倫道總店,向一名鄭姓女顧客游說護理療程,其間女顧客表示自己乳房有腫塊,鄭麗賢涉嫌利用對方這種身體狀況,以騷擾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導致女顧客作出交易決定,結果涉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對消費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鄭麗賢與公司美容師主管鄭慧蓉(25歲)及美容顧問王珍珍(34歲),其後一同被海關起訴。今年9月1日起,鄭麗賢已經離職,案中的兩名女同事亦已辭職。

兩煞揮鐵鎚鐵通施襲

九龍城裁判法院昨晨首次審訊這宗案件,案中三名女被告毋須答辯,至早上10時50分,鄭麗賢與丈夫離開法庭,丈夫先去附近取車,她則步行約3分鐘到100米外的太子道西聖德肋撒醫院對開等候丈夫。此時,兩名大漢突然撲出,不由分說手持鐵鎚及鐵通向她襲擊,女事主猝不及防被打穿頭及手部受傷,當場頭破血流,兇徒傷人後登上的士逃去無蹤。

疑有人到庭旁聽點相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並在附近兜截,但並無發現。兩名兇徒年約20至30歲,身高約1.7米,當時身穿黑色衫及牛仔褲,乘的士往旺角方向逃去。女事主其後在丈夫陪同下送院敷治,她頭部及手部受傷,其中額頭需縫四針,她對離開法庭即遇襲感到憤怒:「即係香港冇法律啦,咁樣?」她指早前曾收到恐嚇短訊,已轉交警方追查。
在開庭期間,女事主指有一名可疑男子曾到來旁聽,一直盯着她,懷疑有人到來「點相」;對於遇襲原因,她表示不想諸多猜測,只希望警方盡快破案,以遏止無法無天的兇徒氣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