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前董事長被求刑30年

頂新前董事長被求刑30年

【劣油風波】
重創台灣形象的頂新劣油風波有突破性進展!台北、彰化、嘉義、台南及高雄五地檢署昨日同步偵結,包括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17人被起訴,魏應充被求刑有期徒刑30年,至於頂新犯罪所得逾38.3億元(下同.約9.7億港幣)。同時,有商舖向魏家索償獲台北地院批准,魏家需賠償10億元新台幣(約2.5億港幣)。
彰化地檢署指,魏應充、總經理常梅峰與陳茂嘉等六人,涉嫌用飼料油混製食用油,轉售獲利4.4億元(約1.1億港幣),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衞生管理法」和詐欺取財等。彰化地檢署認為,對魏應充求刑30年,其餘被告求刑18至25年不等,並沒收4.4億元。此外,檢方意外發現,魏應充涉逃稅2.4億元(約6,000萬港幣)。台北地檢署亦同步起訴魏應充及常梅峰等。
高雄地檢署則指,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117項油品混摻飼料油,8年獲利32億元(約8億港幣),總經理何育仁等三人被起訴。台南方面,鑫好企業負責人吳容合涉嫌把飼料油賣給頂新,地檢署向法官建請量處最嚴刑罰及最高罰金。而嘉義永成、久豐公司涉販賣摻假豬油給正義公司,兩人被起訴。此外,新光醫院腎臟科主診醫生江守山創辦的「江醫師的魚舖子」,所賣的醇豬肉酥等產品受頂新劣油波及。江向台北地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魏家求償獲准。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