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處課室幫手做雕塑  教師涉胸襲女生

獨處課室幫手做雕塑 
教師涉胸襲女生

【本報訊】中三女生放學後留校做雕塑,與男教師獨處課室,其間疑遭非禮。女生指教師先後10次觸碰她,由搭膊頭攬腰,變本加厲至兩度從後摸胸。教師翌日向女生道歉,聲稱因為當她是女兒才有身體接觸。三日後女生向女教師透露事件,校方立刻報警。教師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記者:樊素心

無案底被告黃俊傑(38歲)事後被調任文職工作。事主X(14歲)自中一起就讀被告所教班別,她於今年5月27日放學後,為趕及完成勞作而留在學校的設計與科技室。
X與警方會面時稱當日約下午5時,只剩下她與被告獨處一室,她專注做雕塑時,身旁的被告「越坐越埋」,突然伸手穿過她腋下幫她做雕塑,被告縮手時揩到她的胸部。被告離開不久後再折返,挨近X並攬她的腰。
X續指,被告站到她身後,兩度將前臂放她腋下,夾其胸側,她感到被告用大腿壓她的臀部,她雖然「好驚」,但擔心被告不會承認非禮,故無即時反抗,避免氣氛尷尬。X表示10次身體接觸中,最嚴重的是被告兩度從後伸手托她的乳房,每次為時四至五秒。當晚X曾經向朋友傾訴。

「冇必要伸手去我腋下」

翌日X在校園內遭被告帶到後樓梯,被告向她道歉,聲稱「當X係阿女咁」才會有身體接觸和「挨得好埋」。被告問X有否不開心,亦追問X有否向別人透露事件,X應允會保密,但X於5月30日向女教師透露事件。女教師認為事態嚴重,即晚要求X及其母回校,與校長及社工等進行緊急會議,隨後往警署報警。
辯方盤問X時質疑她因曾遭被告罰留堂,不忿下才講大話誣衊被告,X否認。辯方又指被告只是幫她做勞作時不慎碰倒她,X反駁認為被告「冇必要伸手去我腋下」,形容被告的行為令她感不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