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在街頭重遇認識的10歲男童軍X,見X扭傷腳踝正在休息,遂上前借手機給X玩,卻藉機摸X陽具近10次,又逼X獻吻及叫他「大佬」,並掐X嘴巴阻其呼救。
青年昨承認非禮及對兒童作猥褻行為兩罪,辯稱自己有認知問題,裁判官卻指按其犯案手法,「睇唔到佢對自己行為有認知不足同猶豫」。
辯方指現職麥當勞雜工的被告張浩然(23歲)有認知問題,為人內向且性知識貧乏,從未瀏覽成人網站,又沒性經驗,所以「成日都有興趣睇吓其他男性係咪同佢一樣」,事後已尋求心理輔導。惟裁判官回應被告先向男童表示友好及博取信任,然後藉機侵犯,更以武力阻止求救,決定將他還柙至11月13日判刑。
今年6月11日,X在青衣一公園內遭被告侵犯,又在被告要求下吻被告臉頰及叫他「大佬」。被告繼而要求X撫其陽具時,X成功逃去,被告翌日被捕。
案件編號:TWCC2835/14